2021年11月30日上午,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太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等人选。山西众志诚律师事务所董志强主任当选为第一届副会长。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王书红副院长、民二庭李晓轩庭长、破产案件审判庭段晓斌副庭长出席会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王书红副院长作出了重要讲话同时对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表示了热烈祝贺,并对协会的发展给予了厚望,希望协会积极作为,履职尽责,推动我省破产审判工作的协同发展。
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办法》、《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费管理办法》、《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及《破产管理人互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山西众志诚律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管理人、管理人成员、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承办或参与了海鑫集团五公司重整案、粟海集团等六公司重整案、银光集团五公司重整案、万得福热力公司重整案、山西万方服饰和解案、龙门铝业公司清算案等57件破产案件。
在破产法律领域,山西众志诚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锻炼出一支专业技能过硬的队伍。
众志诚破产清算团队部分成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