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科吕晓凌科长一行人在我所副主任谢虎钢等陪同下,参观了我所的各个部门,对我所的办公设施、人员配置表示肯定。接着,在会议室就劳动保障维权工作举行了座谈会。
我所于2015年4月被确定山西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服务站。一年来,在劳动维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加大劳动维权的宣传力度;二是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好人才储备;三是建立健全律师接访制度。今天正式授牌,对我所劳动维权工作更是一个促进。
作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我所将履行以下职责:(1)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 解答涉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问题;(2)维权引导。 帮助劳动者选择合法途径,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利益诉求,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3)法律援助。 免费提供劳动仲裁和诉讼(一裁两审)程序的劳动保障法律援助。
今后我所要进一步加大劳动维权服务力度,调配律师全员参与,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充分发挥好劳动维权服务站的作用,推动社会共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附录:
劳动维权法律援助对象
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且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援助(农民工、童工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劳动维权法律援助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争议。
申请法律援助所需资料
(1)劳动者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2)填写《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申请表》;
(3)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有效证件,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本人和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5)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事项的有关证据资料;
(6)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据资料或线索。